为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步伐,推进工业绿色发展,提升工业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结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宁政发?017?号)精神,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如?em>意见:
一、鼓励企业入规?/b>凡年内由规模以下首次跃升至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万元扶持发展资金。(责任单位:工业和安监局、园区管委会、统计局、财政局?/p>
二、鼓励企业增效?/b>对规上工业产值增长,且销售收入达到产?0%以上的企业予以奖励。其中,农副产品加工及其他轻工类企业在上年实际完成工业总产值基础上每净?00万元产值,给予2万元扶持发展资金,单个企业最高扶持发展资金不超过10万元;机械设备制造、建材、风光发电企业在上年实际完成工业总产值基础上每净?500万元产值,给予3万元扶持发展资金,单个企业最高扶持发展资金不超过15万元。油气化工、精细化工、煤炭开采加工企业在上年实际完成工业总产值基础上每净?000万元产值,给予5万元扶持发展资金,单个企业最高扶持发展资金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工业和安监局、园区管委会、统计局、财政局?b>
三、鼓励企业技改?/b>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延伸产业链项目予以奖励。当年延伸产业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其中农副产品延伸产业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且设备投入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0%,按其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奖励, 单个企业最高扶持发展资金不超过80万元。(责任单位:工业和安监局、园区管委会、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p>
四、支持企业信贷?/b>对油气化工、新型建材产业规上企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流动资金新增贷款和当年投产的新建重点项目当年贷款,给予基准利?0%的贴息,单个企业不超?0万元。(责任单位:工业和安监局、园区管委会、财政局、审计局?/p>
五、鼓励融资担保?/b>鼓励辖区内担保公司对县内工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年度内新担保贷款总额达到5000万元的,按照担保贷款额度?.5‰予以奖励,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工业和安监局、园区管委会、财政局、审计局?b>
六、鼓励企业上市?/b>企业上市融资扶持按照《盐池县金融支持企业稳增长促发展实施意见》(盐政发?014?51号)文件执行。若自治区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责任单位:财政局、工业和安监局、园区管委会、发改局?/p>
七、鼓励企业创新?/b>凡年度被新认定的国家和自治区级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试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一次性分别给?0万元?0万元奖励。凡企业年度研发投入?00万元以上,一次性给?0万元奖励。凡年度获得发明专利的,一次性给?万元奖励;凡年度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一次性给?.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工业和安监局、科技局、园区管委会、财政局?/p>
八、鼓励人才引进?/b>凡企业成功引进博士生及以上高级人才的,一人一次性奖?万元。凡企业成功引进硕士研究生、高级技术职称等人才的,一人一次性奖?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的,每一项给予科技人员奖励2万元。获得自治区级科技成果的,每一项给予科技人员奖励1万元。(责任单位:人社局、科技局、工业和安监局、园区管委会、财政局?/p>
九、鼓励品牌建设?/b>凡年度被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给?0万元奖励;年度被新认定为宁夏著名商标、宁夏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给?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工业和安监局、园区管委会、财政局?/p>
十、鼓励企业开拓市场?/b>对参加或举办各类产品展销活动的,给予每个企业摊位费用50%的补贴。(责任单位:工业和安监局、商务经合局、园区管委会、财政局、)
十一、鼓励企业运?/b>?/b>互联?/b>+?/b>?/b>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工业企业依托电子商务拓展销售渠道,对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销售产品的,销售收入达?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万元奖励;销售收入达?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万元奖励;销售收入达?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万元奖励。不重复奖励。(责任单位:商务和经合局、工业和安监局、园区管委会、财政局?/p>
十二、鼓励企业兼并重组?/b>鼓励企业对园区圈而不建或建而不产项目进行兼并重组,盘活经营,正常生产运?年后,对投资方给?-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工业和安监局、发改局、商务经合局、财政局?/p>
十三、降低用电成本?/b>对工业企业(煤炭开采及落后产能行业除外)用电予以补贴,年用电量达到2000万度以上,每度电给予1分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已享受自治区电力直接交易额度的用电量不计算在内。(责任单位:工业和安监局、园区管委会、财政局、供电局?/p>
十四、支持企业环保达标?/b>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内环保设施改造(不含矿山)且达标排放的给予奖励,环保设施固定资产投入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奖?万元;环保设施固定资产投?00万元-200万元(含200万元)的,一次性奖?万元;环保设施固定资产投?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万元。(责任单位:环林局、工业和安监局、园区管委会、财政局?/p>
十五、支持企业安全达标创建?/b>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单位的企业,按三、二、一等级分别给予1万元?万元?万元扶持发展资金。(责任单位:工业和安监局、园区管委会、财政局?/p>
十六、突出贡献奖励?/b>在重大项目建设、工业经济增长等方面对工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且上述奖励没有涵盖的,实行 “一事一议?奖励。(责任单位:工业和安监局、园区管委会、财政局?/p>
十七、附?/b>
(一)凡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造成人员伤亡的,一律不得享受各项奖励扶持政策?/p>
(二)本《意见》由工业和安监局负责解释,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p>
(三)《意见》与本县其他工业经济运行扶持政策有抵触的,以本意见为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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