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培吉县长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审计工作。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
吴 科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财税、统计、金融保险、科技、环境保护、农林水牧及农业产业化推进、扶贫开发、供销合作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外事办、应急办)、财政局(农发办、金融局)、统计局、科学技术局(地震台)、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水务局、农牧局(农经站、农机服务中心)、扶贫办、供销社。
联系县政协、人武部、科协,国税局、国家统计局盐池调查队,哈巴湖管理局、气象局、滩羊场、地震台,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宁夏银行、农村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汇发村镇银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杨学军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中航油定点帮扶、扶贫开发和招商引资方面的工作。
徐情根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闽宁协作、扶贫开发和招商引资方面的工作。
刘一鹤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扶贫开发、农林水牧及农业产业化推进方面的工作。
尹益龙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国土资源、城乡建设及管理、交通运输、信访维稳方面的工作。
分管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公路段)、信访局、城管大队、代建办。
联系住房公积金盐池管理部。
马瑞英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教育体育、民政、卫生医疗、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计划生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方面的工作。
分管教育体育局、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联系县老干部局、总工会、团委、妇联。
边 卡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发展改革、监察、民族宗教、文化旅游广电、政务公开、粮食、通用航空、国有资本运营方面的工作。
分管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务服务中心、粮食局、通用机场管理局、国资公司。
联系县档案局、史志办,文联、残联。
张 晨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工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编制、人事、商贸流通、市场监管、资源能源开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方面的工作。
分管工业和安监局(非公经济中心)、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资源能源开发服务中心、公安局(消防大队)、司法局、综治办、法制办。
联系县法院、检察院,工商联,盐业局、烟草专卖局,供电公司、石油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络公司。
刘宝清党组成员 协助县长负责工业方面工作,主持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业和安监局全面工作。
蔺荣欣县长助理 完成县长交办的工作。
吕培基县长助理 完成县长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