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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企业职工在职转退休办理
联系电话
0953-6014868
投诉电话
0953-6018887}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许可条件
申请单位(或职工本人)应提供职工档案、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及相关学历证明、技术职称原件复印件,并提供《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查档记录。
申请资料
申请单位(或职工本人)应提供职工档案、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及相关学历证明、技术职称原件复印件,并提供《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查档记录。
办理程序
无
办理部门
盐池县社保局微机室
决定部门
盐池县社保局微机室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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