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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工龄认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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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工龄认定审批
联系电话
0953-6019533
投诉电话
0953-6019533
相关法律法规
宁老社发[2004]122号文件规定、宁人社发[2013]40号文件规定、《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印发<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的通知》
许可条件
1、机关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2、企业职工、灵活就业工作人员;3、原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4、新录用工作人员;5、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6、企业特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7、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长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作人员。
申请资料
1、机关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2、企业职工、灵活就业工作人员;3、原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4、新录用工作人员;5、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6、企业特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7、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长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作人员。
办理程序
申请→窗口受理(0.5个工作日)→科室领导初审(1个工作日)→主管局长复审(0.5个工作日)→局务会审定、局长签批(0.5个工作日)→窗口办结(0.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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