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 |
联系电话 | 0953-6011873 |
投诉电话 | 0953-6012773} |
相关法律法规 |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和就业登记管理管理办法》执行。 |
许可条件 |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须提供毕业证(肄业证);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须提供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资料;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停业或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资料;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资料;进城务工人人员等社会群体。 |
申请资料 |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须提供毕业证(肄业证);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须提供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资料;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停业或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资料;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资料;进城务工人人员等社会群体。 |
办理程序 | 无 |
办理部门 | 盐池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
办理时间 | 无 |
承诺时限 | 即办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法律效力 |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和就业登记管理管理办法》执行。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
流程图 | 30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