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婚姻登记 |
联系电话 | 0953—6748605 |
投诉电话 | 0953—6018887} |
相关法律法规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二章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许可条件 | 结婚:1、双方当事人需持常住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有效证件 2、双方当事人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小2寸) 3、婚检报告 离婚:1、双方当事人需持常住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有效证件 2、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 4、近期1寸照片 |
申请资料 | 结婚:1、双方当事人需持常住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有效证件 2、双方当事人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小2寸) 3、婚检报告 离婚:1、双方当事人需持常住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有效证件 2、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 4、近期1寸照片 |
办理程序 | 无 |
办理部门 | 盐池县青山乡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公民出国公民为即办件,涉外涉侨三十日内办结 |
决定部门 | 盐池县青山乡人民政府 |
承诺时限 | 即办件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工本费9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条规定收费 |
法律效力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二章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
流程图 | 40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