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 |
联系电话 | 街道办事处:6014230 花马池镇:6010860-8813 大水坑镇:6718651 |
投诉电话 | 0953—6018887} |
相关法律法规 | 《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第二条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第三条《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
许可条件 | 《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第四条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二)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
申请资料 |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二)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
办理程序 | 无 |
办理部门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第五条 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于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当即时予以办理《婚育证明》。 |
承诺时限 | 4个工作日(材料不齐全的情况除外)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法律效力 | 《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第二条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第三条《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