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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证办理
联系电话
0953-6748733
投诉电话
0953--6018887}
相关法律法规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列》第二十二条 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并系初婚或者曾婚无子女的夫妻,可以自行安排生育第一个子女,并持经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领取《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
务证》。
许可条件
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新婚夫妇,结婚多年的夫妇。提供材料:1.村委会出具婚育证明2.结婚证3. 户口本 4.身份证5.1寸照片2张
申请资料
1.村委会出具婚育证明2.结婚证3. 户口本 4.身份证5.1寸照片2张
办理程序
无
办理部门
盐池县青山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无
决定部门
盐池县青山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承诺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法律效力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列》第二十二条 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并系初婚或者曾婚无子女的夫妻,可以自行安排生育第一个子女,并持经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领取《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
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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