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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
联系电话
0953-6019533
投诉电话
0953-6019533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五条
许可条件
1、水工程建设项目申请文件;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3、建设项目涉及防洪、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的报告及批复;4、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工程项目建设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
申请资料
1、水工程建设项目申请文件;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3、建设项目涉及防洪、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的报告及批复;4、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工程项目建设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
办理程序
申请→窗口受理(1个工作日)→科室领导审核、现场勘查(15个工作日)→分管领导审核批(1个工作日)→窗口办结(1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水务局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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