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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设立水利旅游项目的审批
联系电话
0953-6019533
投诉电话
0953-6019533
相关法律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水利部水综合[2006]102号
许可条件
1、设立水利旅游项目申请书;2、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机构所编制的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有水利、旅游、环境、法律等专家组成的专家审查意见;3、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的,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
申请资料
1、设立水利旅游项目申请书;2、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机构所编制的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有水利、旅游、环境、法律等专家组成的专家审查意见;3、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的,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
办理程序
申请→窗口受理(1个工作日)→科室领导审核、现场勘查(5个工作日)→领导审批(1个工作日)→窗口办结(1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水务局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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