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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草原征占用地初审
联系电话
0953-6019533
投诉电话
0953-6019533
许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三十八至四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三、七、八条、《关于认真做好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宁农(牧)发[2011]138号)
申请资料
1、《草原征占用申请表》;
2、草原权属证明材料;
3、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的包含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
4、与草原所有权者、使用者或承包经营者签订的草原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补偿协议;
5、法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
办理程序
申请→窗口受理→(2个工作日)→草原站主管领导审核(6个工作日)→局分管领导审核(2个工作日)→领导审批(2个工作日)→窗口办结(1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农牧局
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依据:宁价费发[2013]61号,占用草原一次行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18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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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征占用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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