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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
联系电话
0953-6019533
投诉电话
0953-6019533
许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资料
本县内所有县乡村三级公路。收费依据及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损坏公路路产赔(补)偿和占用收费办法》宁价费发 [2010]30号。标准:
(1)针叶树:株高2.5米以下每棵250元、每增50cm按标准增50%赔偿;(2)乔木幼树每株60元;
(3)乔木成材树:胸径5-10cm以内每平方米300元;
(4)绿篱:每延米400元;
(5)灌木:每延米90元;
(6)风景树每棵按实际恢复价赔偿。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2个工作日)→科室领导审批(2 个工作日)→ 签订许可协议,通知路政人员负责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颁布许可证(2 个工作日)→窗口办结(2 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公路段
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依据及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损坏公路路产赔(补)偿和占用收费办法》宁价费发 [2010]30号。标准:(1)针叶树:株高2.5米以下每棵250元、每增50cm按标准增50%赔偿;(2)乔木幼树每株60元;(3)乔木成材树:胸径5-10cm以内每平方米300元;(4)绿篱:每延米400元;(5)灌木:每延米90元;(6)风景树每棵按实际恢复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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