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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核定
联系电话
0953-6019533
投诉电话
0953-6019533
许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十五条
申请资料
1、具有历史的真实性,必须有物可看、有事可述的真实历史遗物;
2、具有一定的价值性,必须是有着较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并且时代准确、性质特征明确,保护情况较好;
3、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能反映一类文物或某一区域、某一时代、某一民族独特生产、生活状况和文化特征等;
4、单位主体产权明晰、所有者或使用保护意识较强。
办理程序
申请→窗口受理(1个工作日)→现场核实(6个工作日)→领导审批(2个工作日)→窗口办结(1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在线办理
名称
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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