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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其他)登记、异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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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其他)登记、异议登记
联系电话
0953-6019533
投诉电话
0953-6019533
相关法律法规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169号)第七十五、二十三条
许可条件
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异议登记。
申请资料
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异议登记。
办理程序
即办件
办理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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