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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
联系电话
0953-6019533
投诉电话
0953-6019533
许可条件
《城市房地产开发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48号)第四、二十六条
申请资料
第一次验核:在开发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0日内,开发企业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计委立项批文(或项目核准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拆迁许可证》及《项目拆除验收证明》(无拆迁的项目除外)、《建筑节能认定意见书》和《物业前期介入证明》等资料办理。未经一次验核,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第二次验核:在开发项目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20日内,开发企业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拆迁安置证明》(无拆迁的项目除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清证明等资料办理。未经二次验核,不予办理初始登记。第三次验核:与房地产开发项目初始登记同时办理。开发企业持《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开发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设施验收资料)和《建筑节能认定书》办理。
办理程序
开发项目手册备案一验(在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中进行):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受理( 1个工作日)→科室办事人员审核(7个工作日)→窗口办结。开发项目手册备案二验: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受理( 1个工作日)→科室办事人员审核( 2个工作日)→窗口办结。开发项目手册备案三验为及时办理。
办理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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