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走进盐池
新闻中心
招商引资
特色产业
盐池旅游
闽宁合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网上办事
>>
企业办事
>>
面向企业
>>
证照资质
>>
粮食收购许可证
>>
事项内容页
事项列表
办事须知
我要咨询
我要投诉
内容
粮食收购许可证
联系电话
0953-6019533
投诉电话
0953-6019533
相关法律法规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07号令)
许可条件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仅限新设企业)复印件; 3、银行信用证明、 4、粮食仓储设施和检测设备证明(仓库平面图、租借合同)经营场地; 5、粮食质量合格证。
申请资料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仅限新设企业)复印件; 3、银行信用证明、 4、粮食仓储设施和检测设备证明(仓库平面图、租借合同)经营场地; 5、粮食质量合格证。
办理程序
申请-窗口受理(1个工作日)→分管领导审核(3个工作日)→领导审批(2个工作日)→办结制证(1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发展和改革局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在线办理
名称
描述
表格
样例
说明
结果反馈
状态查询
申报
网上办事
个人办事
企业办事
绿色通道
便民服务
公众参与
回音壁
版权所有:盐池县人民政府
盐池县信息中心建设和运行
Tel:0953-6019533
Email:ycxxx2010@163.com
宁ICP号备:0500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