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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的初审
联系电话
0953—6012462
投诉电话
0953—6018887}
相关法律法规
司法部《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许可条件
申请书、推荐书等
申请资料
申请书、推荐书等
办理程序
无
办理部门
盐池县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指导室
决定部门
盐池县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指导室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法律效力
司法部《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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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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